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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一、
依據法務部 109 年 1 月 2 日法廉字第 10805010340 號函辦理。
二、
按「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係因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有出資或捐助且代表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其執行職務應遵照政府政策,掌握私法人營運狀況以維護公股權益,爰有納入本法規範之必要,合先陳明。
三、
本法之立法目的在防止利益輸送,故於 107 年 6 月 13 日修正時將較具利益輸送之虞之職務納入本法規範。查本法第 5 條「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縣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8 年 11 月 21 日總處資字第 1080048431 號函辦理。
二、
為使旨揭作業順利推動, 109 年 1 月 1 日起人事總處「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僅提供人事人員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機關憑證方式登錄職缺資料,非人事人員需經人事主管授權方可使用該項功能,並請務必注意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規定。
三、
檢附「人事人員調閱履歷作業說明」及「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各 1 份。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人事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 02...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法務部 108 年 11 月 13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8720 號函辦理。
二、
按本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在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機關(構)團體、學校、法人、事業機構、部隊(以下簡稱機關團體)之任用、聘任、聘用、約僱、臨時人員之進用、勞動派遣、陞遷、調動、考績及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本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是以本法第 2 條所定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或關係人考績及獎懲案等人事措施之簽辦、審核及准駁或參與相關會議,均應自行迴避,始符合本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24 日臺教人(一)字第 1080149303 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 108 )年 9 月 12 日發布,並將於本年 11 月 18 日至 22 日受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109 年 1 月 11 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及第 19 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內政部 108 年 8 月 22 日內授移字第 1080932712 號函辦理。
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 9 條、第 9 條之 3 、第 91 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 108 年 8 月 6 日院臺法字第 1080026109 號令發布定自 108 年 9 月 1 日施行在案。
三、
自兩岸條例 108 年 9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日起,有關兩岸條例第 9 條第 3 項及第 4 項所列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均應依「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取代原先之「赴大陸地區返臺意見反映表」,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通報。通報原則...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投票須知: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
1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總數由 13 人組成,其中當然委員 3 人。(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各 1 人)
2 、票選委員 10 人(每人最多圈選 5 人)。
3 、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 人)之二分之一(7 人)。 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5 人以上)。
(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1 、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總數由 9 人組成,其中當然委員 5 人。(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行政院 108 年 8 月 1 日院臺法字第 1080095192B 號函(附件 1)辦理。
二、
茲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規範內容甚為廣泛,包括公職人員及關係人之範圍、利益之定義、迴避義務、假借職權圖利禁止、請託關說禁止、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受調查者調查義務、裁罰金額及裁罰機關等,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殊難於本法中詳為規定,而有於本法施行細則(下稱施行細則)予以補充或解釋之必要,爰依據本法第 22 條規定,修訂施行細則摘要如下:
(一)
本法第 2 條第 1 項各款公職人員之... 觀看完整文章
依 據:本校 108 學年度第 3 次代理教師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簡章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 108 學年度第 3 次代理教師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第 3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7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2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一)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社會領域,正取 1 名:曾靖育,備取第 1 名:陳思璇。
(二)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正取 1 名:李紀瑋。
(三)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英語科,正取 1 名:黎盈秀。
(四)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健康與體育領域,正取 1 名:張秉樵,備取第 1 名:彭政明。
二、正取者,請於 108 年 8 月 8 日(... 觀看完整文章
依 據:本校 108 學年度第 2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1 次公告分 3 次招考)簡章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 108 學年度第 2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1 次公告分 3 次招考)-第 1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7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1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藝術與人文(美術)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正取 1 名:周慧芬。
二、正取者,請於 108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本校 108 學年度第 2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1 次公告分 3 次招考)已錄取足額,不再辦理後續...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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