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說明:
一、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花蓮縣議會現職及退休人員憑員工服務證或退休證至該店消費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一)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富 10 街 167 號。
(二)聯絡電話: 0981-833888 。
(三)優惠內容:
1、平日刷國旅卡或現金消費,享 9 折優惠。
2、假日刷國旅卡或現金消費,享 9.5 折優惠。
3、以上優惠農曆春節不適用。
三、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縣府全球資訊網/人事處/特約商店
。
說明:
一、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甄試者,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五條所列資格之一且無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八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或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
二、應試資格:具有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得參加本次校長甄試,國民小學校長應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 曾任國民小學教師五年以上,及各級學校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
(二) 曾任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教師三年以上或合計四年以上,及薦任第八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0 月 31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50127139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三、次查精神衛生法第 3 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復查衛生福利部 105 年 9 月 8 日衛部心字第 1050126951 號函略以:「『憂鬱症』屬精神衛生法...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事項:
一、本次 105 學年度第 2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1 次公告分 5 次招考)-第 1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5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3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阿美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正取 1 名:陳美莉
阿美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備取 1 名:黃玫麗
二、正取者請於 105 年 11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5 年 10 月 31 日府人訓字第 1050202755 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於 102 年 6 月 21 日以總處培字第 1020038648 號函略以,請各機關於內部公開集會、新進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場合廣為宣導「酒後不開車」,在飲宴中戒除勸酒習慣,酒後請選擇「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方式返家等,以避免酒後開(騎)車之危險行為。
三、如有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依據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的規定,應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未主動告知,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誠實之義務規定,予以懲處(申誡 2 次)。
四、另如發現機關所屬同仁有慣...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有關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代理教師是否為得比照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一節,說明如下:
(一)查原「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第 2 條規定,適用範圍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全體員工。嗣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修正施行,考試院及行政院於 92 年 12 月 9 日以考台組參一字第 09200102511 號、院授人給字第 0920056253 號令會銜重行訂定發布本辦法,並廢止原辦法。復查本辦法第 10 條條文說明,原辦法適用對象領受慰問金之權益,不應因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法重訂本辦法而受影響,爰於本條明列比照辦理對象。是以,本辦法適用與比照適用對...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花蓮縣政府為結合民間力量,響應行政院「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提供本縣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並協助解決子女照護事宜,爰推動本案托育特約服務。
二、縣府員工憑服務證,將子女送托至旨揭托育機構時享有優惠,期限自 105 年 8 月 1 日至 106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旨揭特約托育機構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一)地址:花蓮市三民街 82-6 號。
(二)聯絡電話: 03-8331212 。
(三)優惠內容:每學期註冊時學費優惠新臺幣 1,000 元整。
四、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利用,鼓勵送托。本案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縣府全球資訊網/人事處/員工托育服務。
說明:
一、花蓮縣政府為結合民間力量,響應行政院「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提供本縣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並協助解決子女照護事宜,爰推動本案托育特約服務。
二、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憑服務證,將子女送托至旨揭托育機構時享有優惠,期限自 105 年 8 月 1 日至 106 年 7 月 30 日止。
三、旨揭特約托育機構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一)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南昌村文化一街 6 巷 1 號。
(二)聯絡電話: 03-8522218 。
(三)優惠內容:
1、註冊費 9 折優惠。(小、幼班)
2、每位新生註冊後贈送書包。
四、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利用,鼓勵送托。本案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縣府全球資訊網/... 觀看完整文章
甄選內容: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專長代課教師 2 名
報名起日期: 105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08 時 00 分
報名迄日期: 105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1 時 00 分
報名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人事室
甄選日期: 10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本次甄選缺額前經本校 105 年 7 月 11 日 1 次公告分 6 次 (7 月 19 日、 7 月 21 日、 7 月 26 日、 7 月 28 日、 8 月 2 日、 8 月 11 日) 招考,無人報名或未錄取人員,爰續辦理招考。
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選舉時間、地點,人事室應於選舉前五日公告本校網站。
二、投票須知: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
1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總數由 13 人組成,其中當然委員 3 人。(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各 1 人)
2 、票選委員 10 人(每人最多圈選 5 人)。
3 、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 人)之二分之一(7 人)。 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5 人以上)。
(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1 、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總數由 9 人組成,其中當然...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8 條規定:「(第 1 項)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 1 學年者,自第 2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 7 日;......。(第 2 項)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 1 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年續兼時,得按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第 3 學年以後續兼者,依前項規定給假。(第 3 項)除初任教師外,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未滿 1 學年者,當年之休假日數依第 1 項規定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次查 105 年 4 月 22 日修正發布施行後(現行)之教師請假規則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事項:
一、 105 學年度第 1 次代課教師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第 3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4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2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次: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專長代課教師:從缺。
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專長代課教師正取 1 名:蔡玉雯。
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專長代課教師正取 1 名:吳英杰。
英語專長代課教師正取 1 名:黎盈秀。
英語專長代課教師備取 1 名:沈曉琪。
二、正取者請於 105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n...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事項:
一、本次 105 學年度第 1 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第 1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4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0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正取 1 名:周慧芬
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備取 1 名:吳英杰
二、正取者請於 10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事項:
一、本次 105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第 1 次招考錄取名單,經本校 104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0 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次:
(一)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代理教師正取 1 名:劉以婕。
(二)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代理教師備取 1 名:宋姿瑩。
二、正取者請於 10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本次缺額已聘足,故 105 學年度第 1 次... 觀看完整文章
:::
右邊區域內容
榮譽榜
2025-11-10
榮譽
恭喜本校參加「「第19屆聯合盃作文花蓮初賽」,成績優異
2025-11-10
榮譽
本校參加2025總統盃AI素養爭霸賽縣賽成績優異
搜尋
[ more... ]
[ more... ]
宣導網站
[ mo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