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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本府修訂「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辦理。 |
| 二、 | 查旨揭要點係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訂定之,該辦法自102年起業修正3次,而旨揭要點自102年修訂迄今未配合該辦法修訂,爰依該辦法修正之。 |
09-13 105學年度全校課程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