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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06年4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43112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及該表附則修正對照表各1份。 |
04-28 106年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