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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修正「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第3點、第8點、第10點及第13點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 說明: | 檢送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06-26 函轉教育部釋示,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