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3年8月23日府教終字第1130168242號 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訂之「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 」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2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2966號函暨112年11月13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4064號函辦理。
- 為引導學校落實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符應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並與相關單位共同合作,建置學生安全通學環境,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等政策,該部整合現有相關資訊與建議作法,編撰旨揭參考指引,提供各級學校承辦交通安全教育業務第一線人員運用。茲因應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自113年1月1日施行,交通安全相關政策與資訊亦有更新,爰該部修訂旨揭參考指引,以提供最新資訊協助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業務推動與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