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以下簡稱北區監理站)有關「【1128】花蓮-月眉-豐田火車站」、「【1133】花蓮-天祥」等2條公路客運路線於112年12月1日起辦理代駛一案,請貴校轉知所屬學生,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北區監理站112年11月27日北監花三字第1120384618E號函辦理。
二、花蓮客運公司考量整體經營概況,申請旨揭路線不繼續營運,惟考量維持基本民行服務,爰協調統聯客運公司啟動代駛機制,維持既有路線營運,不影響民眾搭乘權益,隨文檢附統聯客運代駛後路線時刻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