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澎湖縣政府 110 年 4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100907478 號函辦裡。 二、 該縣現有實驗學校為合橫國小,另有內垵國小正規劃辦理,建議教師於選填志願前與前開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 三、 請轉知各校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教導處
總務處
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