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教學生助理第 4 次甄選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名單: 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盧雅莉【A02】;備取:周玉美【A01】。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 111 年 3 月 4 日上午 8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有異議。 三、本案錄取員額已招足,不再辦理後續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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