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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5-12-24 | 點閱數: 13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民國115年1月9日生效。
保訓會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就各機關因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生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之因果關係進行認定。為明確規範小組之審認與裁處原則、審議程序及組成等事項,爰訂定上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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