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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2-25 | 點閱數: 7

有關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職務,得否自願減少支領薪酬總額,以繼續支領(兼)月退休金疑義之函釋。
函釋主要內容如下:依各職域法令規定進用人員,於各該法令已明定其薪資標準等相關規範,原函疑義因涉及各該規範適用問題,仍應先就退休人員再任職務之支薪規定確認得否依當事人意願減少薪酬,再依退撫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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