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票選委員已於114年9月3日下午選舉完竣。
·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委員7人,其中當然委員為校長及長家會代表等2人。票選出教師代表4人、行政人員代表1人。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因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 票選委員統計結果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