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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1934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臺教授國字第1050085216號函。 |
主旨: | 有關公立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得否併計其休假年資,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85216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