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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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1084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550000A_1140108497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各級學校114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709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 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
(一)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 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四、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