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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chris781022@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0133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50013342_ATTACH1.pdf 1150013342_ATTACH2.pdf 1150013342_ATTACH3.odt)
主旨: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該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4)3706-1537。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