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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5008472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於本(115)年8月19日(星期三)舉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敬請學校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5年4月23日智著字第11560006360號函辦理。
二、 111年6月15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該局爰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以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包含如何合法利用音樂、尊重他人著作權,以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惠請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踴躍參加,凡實際參與本活動人員可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遠距)2小時。
三、 旨揭說明會將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有關議程、報名注意事項等請參閱附件「115年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活動資訊」。另本說明會將自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財活動通」(https://www.tipo.gov.tw/act/ 辦理線上報名,以利後續安排作業,又為提升課程學習效果,屆時請准予單位參加人員以公假辦理。
四、 本案聯絡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宣導及協調查緝科彭先生,電話:(02)2376-7146、電子郵件信箱:seedp00853@tipo.gov.tw。
正本: 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