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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秀豐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36 電子信箱:wu2728@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838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第九點修正規定對照表。2、聘任補充規定全文。 |
主旨: | 檢送本府修訂「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9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032058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