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108年度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學科知
能評量案,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23863A號函
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緻師資培育素質,增進國
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生於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科知能(含
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成效,教
育部特辦理旨揭評量以利師資培育之大學據以提供增能課
程及調整職前培育課程內涵,並利各縣市政府及各國民小
學辦理教師甄選參採。
三、本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中
午12時後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
ntcu.edu.tw/),本(108)年度計辦理3次評
量,如下:
(一)第一梯次評量於108年3月5日至3月14日下午3時止受理
網路報名,4月27日至5月18日進行評量。
(二)第二梯次評量於108年6月24日至7月3日下午3時止受理
網路報名,8月3日至8月17日進行評量。
(三)第三梯次評量於108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下午3時止
受理網路報名,11月30日至12月14日進行評量。
四、旨揭學科知能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
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
理:
(一)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證明書或證明,但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
(二)第二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
在學師資生。
(三)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不得
同時報名同一網路報名梯次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
科知能評量)。
(四)第四類: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實習學生。
五、旨揭評量本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
費原則」規劃,爰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相關
網站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