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舉辦「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社區大學學員及在校學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3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041845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訂於108年8月10日(星期六)舉行,於108年4月12日至同年5月10日受理網路報名,
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三、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又為推廣旨揭考試,
特開放全國國民中小學申請認證教具(限量2,0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之順序發放,送完為止),
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https://goo.gl/forms/M1onXwYI55ZlHjzT2。
四、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認證托特包(限量500份)。
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8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
,並於108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五、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02)2321-0191;
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請貴校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六、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