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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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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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801159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原函影本。2、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3、宣傳海報。 (1080115975_Attach003.pdf 1080115975_Attach004.docx 1080115975_Attach005.pdf) |
主旨: | 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及宣傳海報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