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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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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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9000147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部分費用項目修正對照表 (376550000A_1090001476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90001476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之壹、人事費五、值班費項目編列基準,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8年12月31日主預字第1080103165A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刊登公報)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統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