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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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901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67175A00_print (376550000A_1090090129_ATTACH1.pdf) |
主旨: | 學校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717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