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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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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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2474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銓敘部原函、110年1月1日以後適用事實表 (376550000A_1090247424_ATTACH1.pdf、376550000A_1090247424_ATTACH2.pdf) |
主旨: | 為因應支領月退(職)休金人員所領取之公保一次養老給付 自民國110年起因優惠存款(以下簡稱優存)利率年息為零而不得辦理優存,各機關於受理110年1月1日以後退休 (職)案件時,請依說明二辦理相關案件報送事宜。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2月9日部退二字第第1095306216號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最新書表各1份)。 |
二、 | 有關上開案件報送事宜: |
(一) | 自110年1月1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無須拋棄優存權利;其公保一次養老給付如選擇直撥入帳者,僅需提供往來銀行(或郵局)帳號。 |
(二) | 於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辦理報送時,無論有無優存權利,皆應填寫退休公務人員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相關資料。 |
(三) | 檢送110年1月1日以後適用之空白退休事實表,請110年1月1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請以最新書表報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