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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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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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9024764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實施計畫、推薦表-個人部分、推薦表-團體部分 (376550000A_1090247643_ATTACH1.pdf、376550000A_1090247643_ATTACH2.pdf、376550000A_1090247643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於110年1月29日(星 期五)前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9年12月10日興中學字第1090008810號函辦理。 |
二、 | 110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10年1月1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
三、 |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檔案請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proj.chsh.ntct.edu.tw/下載)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 |
四、 | 本活動110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