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03761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部退四字第10641980921號。 |
主旨: | 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是否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計算與認定標準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06年2月24日部退四字第10641980921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