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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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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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新鄉民字第11000008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名冊。 (376555400A_1100000891_ATTACH1.doc) |
主旨: | 為辦理「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工作事宜,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管理員),俾利選務作業推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09年12月29日花選一字第109000174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公投訂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
三、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請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學校)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函復或傳真8265478本所承辦人彙辦,如以傳真函覆者,請致電確認。 |
四、 | 檢附本鄉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管理員)推薦名冊」1份,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本所受理後以報名優先順序審核,並以曾擔任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之工作人員為優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