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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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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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0293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數位學習實施計畫、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初任公務人員通識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套裝課程選讀步驟 (376550000A_110002939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029397_ATTACH2.pdf、376550000A_1100029397_ATTACH3.pdf、376550000A_1100029397_ATTACH4.pdf) |
主旨: | 檢送本縣「110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各主管機關訂定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計畫參考事項、本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8-110年)及本府公務人員110年度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110年度組裝課程分述如下: |
(一) | 110年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2): |
1、 | 建置「必須完成之課程」10小時及「其他重要業務相關課程」10小時,合計20小時數位課程。 |
2、 | 獎勵方式:110年9月30日前修畢「必須完成之課程」(10小時)者,核予嘉獎1次;修畢110年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20小時)者,核予嘉獎2次。 |
(二) | 初任公務人員通識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3): |
1、 | 為充實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如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轉任人員等)應具備之基本概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行政程序及技術暨有關工作知能,建置「倫理與價值課程」5小時、「文書處理與公務管理課程」4小時、「自我實現課程」7小時、「性別主流化基礎課程」2小時及「基本法律知能課程」19小時,合計37小時數位課程。 |
2、 | 本課程為必修課程,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需於到職日起4個月內修習完畢。 |
三、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公務人員之數位學習可另訂之或比照本計畫辦理。 |
四、 | 檢附「花蓮縣政府數位學習組裝課程選課步驟」1份,請依步驟選讀組裝課程。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