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 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資訊,請貴 校惠予協助公告。
說明: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0年5月13日成大教字第1100201080號 函辦理。
二、依據:「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 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 及教育部於111學年度起於中等學校全面實施台灣本土語文 教育之政策以培育具備台語(閩南語)專長之中學教師。
三、招生對象: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 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 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具有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 級以上能力證明。及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
1、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A班):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具本土語文專長者(B班):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 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
四、網路報名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至5月28日(星期 五)下午五時止。
五、繳費及匯票收件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至5月28日 (星期五)上班日,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六時止,郵寄者 以郵戳為憑。
六、詳情簡章及報名方式說明,請上網查閱:http://twl. 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