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03-8227171轉分機306.307 電子信箱:startpace@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0010044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原函、現行法令規定對照說明一覽表 (376550000A_110010044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100447_ATTACH2.pdf) |
主旨: | 「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自110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1459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停止適用後現行相關法令之適用情形彙整表)。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