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辦理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發放作業,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4433號函辦理。 |
二、 |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本須知規定,第一階段採「網路申領」及「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2種管道辦理,其領取方式及時程如下: |
(一) | 網路申領:於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
(二) | 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於110年6月18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
三、 | 考量孩童家庭恐有資訊設備缺乏、居住偏遠地區領取不便等情事,學校於停課期間所提供學生線上學習之資訊設備,亦請協助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可利用此資訊設備,上網辦理本補貼網路申領事宜。 |
四、 | 檢附本須知及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110年6月11日簡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