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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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725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有關他縣市欲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60721814號函辦理。 |
二、 | 新北市樟樹國中自106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
三、 | 該市偏遠地區之50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
四、 | 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該 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於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