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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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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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10015599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修正草案對照表 (1100155995_ATTACH1.pdf 1100155995_ATTACH2.odt)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三、四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惠請研提意見,並於110年8月13日前函復,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8月2日主預字第1100102285號函書函辦理。 |
二、 | 如無意見免回復,本府各處及副本收受單位請將意見逕送本府主計處。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