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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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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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文圖字第110016101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2030804print (1100161016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文化部有關政府出版品統籌展售門市110年度上半年政府出版品結帳作業,並請確實配合辦理政府出版品之管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文化部110年8月11日文版字第11020308042號函辦理。 |
二、 | 政府出版品統籌展售門市將於110年9月30日前洽各機關辦理110年上半年度(110年1-6月)政府出版品銷售結帳作業,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
三、 | 請於結帳完成後110年10月30日前至「GPI政府出版品資訊網-政府出版品管理端」(前OPEN政府出版資訊網管理端,http://open.nat.gov.tw/OpenAdmin/login.jsp)銷售作業區登錄銷售結帳資料(操作流程如附件)。 |
四、 | 請至以下網址附件下載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qYNqiG0flIrhWactKWqhsbbxmYes5K9?usp=sharing。 |
正本: | 本府所屬二級機關、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本府主計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本府觀光處、本府社會處、本府地政處、本府農業處、本府財政處、本府民政處、本府建設處、本府客家事務處、本府政風處 |
副本: | 花蓮縣文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