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邀請奧運跆拳道銅牌選手「羅嘉翎」擔任反毒代言人,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3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80018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校內、外學生安全,呼籲青少年關注反毒議題,教育部邀請「羅嘉翎」拍攝反毒短片(30秒、60秒各1部)及文宣(海報1款),以羅嘉翎健康、清新形象及學生身份,擔任最佳反毒代言人。 |
三、 | 上開短片請於校、內外協助播放,文宣海報請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領取,電子檔請逕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下載運用,連結如下: |
(一) | 短片(反毒影音:https://erp.moe.gov.tw/VideoList)。 |
(二) | 海報(文宣專區:http://erp.moe.gov.tw/Pos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