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藝術領域視覺藝術課程的核心素養,擬辦理視覺藝術共同經驗研習,請鼓勵貴校實際擔任視覺藝術之教師踴躍報名,並請貴校同意核予出席教師公假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6日臺教師(要)字第1100043106號函暨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實施辦法辦理。 |
二、 | 本研習之教學重點係從十二年國教藝術領綱核心素養所強調藝術學習應關注藝術學習與生活、文化的結合,透過表現、鑑賞與實踐,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研習方式採講述與實作並用。 |
三、 | 本研習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主題:水彩基本技法研習課程。 |
(二) | 時間:111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請逕上全國教師研習網站報名(課程編號:3362892),每場次錄取30名,額滿為止。 |
(三) | 師資:上午場講師,陳致豪老師;下午場講師,呂文雅老師。 |
(四) | 地點: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