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第2次修訂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17242號。 |
二、 | 本案指引修訂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
(一) | 評量方式: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彈性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
(二) | 教學策略:教師應就學生上網使用態度與行為、個人隱私及資訊安全議題,事前充分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教學過程宜有師生互動時間(例如:同步教學時,在不侵害隱私權的前提下,讓學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適時開啟鏡頭及麥克風,或回傳聲音或文字訊息),並搭配獎勵制度,以提升學生參與感及學習成效。 |
三、 | 請貴校,依據本指引修正及落實線上教學計畫,並依相關管考機制盤整貴校執行及設備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