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1141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由於公教人員退休相關法規即將通過,並因應明(107)年退休金由各校自行發放,為避免影響現職人員退休權益,請再次確認貴校是否有登記於107年度退休之人員,如須補報107年度退休預算登記,請於106年6月27日前備文報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考試院106年3月30日函送立法院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17條第1項:「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服務機關同意後,得准其自願退休……」及106年3月30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18條規定:「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服務學校同意後,得准其自願退休」因年度預算及人力運用考量,服務機關對自願退休申請具裁量餘地。 |
二、 | 又本縣學校各退撫給與自明(107)年起由各校按月發放,為避免各校退休預算編列不足影響申請專案退休人員權益,請再次確認貴校同仁是否有意願登記107年度退休預算,並於期限內備文報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