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單位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
三、 | 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1年8月6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8月7日(星期日)進行測驗。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
四、 | 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6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
五、 | 請協助轉知師生等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請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
六、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踴躍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1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1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 |
七、 |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八、 | 為鼓勵民眾參加閩語認證,請各單位轉知含社區大學踴躍報考。 |
九、 | 檢附活動海報1份請轉貼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