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111-112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及計畫申請書(如附件),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1328A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優良語言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語言環境。以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 |
三、 |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2堂課90分鐘(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共計3個學期。 |
四、 | 旨揭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請貴校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形成資源浪費。 |
五、 | 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期1.5年(18個月,約3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17點(星期五)止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UR2rpXGbC1Tzyra8)完成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