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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內政部警政署與YouTube透過影音創作者製作之宣導影片,請學校運用各式管道加強宣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9121號函辦理。 |
| 二、 | 近一兩年投資詐騙廣告在社群影音平臺充斥,增加民眾受騙可能性,為解決該問題,內政部警政署提供投資詐騙之詐騙手法、個案及防制作為,讓YouTube及影音創作者們針對易接收到投資詐騙廣告族群,以反詐宣導短片方式推廣反詐騙訊息。 |
| 四、 | 檢附國教署函文影本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