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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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08633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D007955_02085644942_prin、112D007955_1_0208564494、112D007955_2_0208564494 (376550000A_112008633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86335_ATTACH2.pdf、376550000A_1120086335_ATTACH3.pdf) |
主旨: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本(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5月2日總處培字第1120015183號函及指揮中心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