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衛生福利部研擬「校園自殺個案關懷流程(草案)」一案,請貴校提供修正建議,並依回復格式於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中午前回復本府彙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7944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衛政機關(以下簡稱各衛政機關)針對學生自殺個案之關懷訪視,建立與學校之合作機制擬具「校園自殺個案關懷流程(草案)」。 |
三、 | 該流程涉及各衛政機關與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合作機制,考量各地方資源不同,請貴校研提修正建議,並依回復格式於旨揭期限內免備文回寄(Email:trshiang@hlc.edu.tw),以利報署彙辦。 |
四、 | 隨文檢附教育部、衛生福利部來文影本、流程草案及回復格式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