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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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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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1159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2011592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15929_ATTACH2.pdf、376550000A_1120115929_ATTACH3.odt) |
主旨: | 檢送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表揚傑出人士辦法」及推薦書等相關表件各1份,請遴薦公務人員參加,並於本(112)年7月7日(星期五)前,提交推薦書、考察訪問或進修計畫書、行程表各一式三份,函報本府審議,無則免復,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112年6月8日(112)會發字第008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相關表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