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請轉知推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6085號函辦理。 |
二、 | 請轉知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三、 | 檢附教育部函文、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