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補助各縣市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輔導資源實施計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6262號函辦理。 |
二、 | 為精進藥物濫用清查篩檢及輔導工作,請各單位盤點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進修部)藥物濫用諮詢輔導資源缺口,結合政府及民間諮詢輔導人力資源,建構「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基礎」之區域性諮詢輔導網絡,藉以提升個案自我效能、遠離毒品傷害,進而強化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之成效。 |
三、 | 各校可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並請參照前一年度轄管學校特定人員及春暉輔導個案數,以學年度為期程規劃,預計服務執行項目、人次等數據,並參考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經費預算,於112年7月21日前檢具公文、申請表(實施計畫之附件1)、經費申請表(實施計畫之附件3)函報本府轉報國教署憑辦。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