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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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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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3000735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3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七條第七條之三修正條文、4花蓮縣政府編制表、31花蓮縣政府員額配置表、0發布令1121006、0發布令1121212 (376550000A_1130007356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007356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007356_ATTACH3.pdf、376550000A_1130007356_ATTACH4.pdf、376550000A_1130007356_ATTACH5.pdf) |
主旨: | 本府組織自治條例第7條、第7條之3條文暨編制表修正,並自民國113年1月29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考試院113年1月8日考授銓法五字第1125648396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本府組織自治條例第7條、第7條之3修正條文、編制表、員額配置表、公布令影本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