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冠勛 電話:03-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chen306307@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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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300189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說明 (376550000A_1130018918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018918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018918_ATTACH3.pdf、376550000A_1130018918_ATTACH4.pdf) |
主旨: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 行政院於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3565700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