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chris781022@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07498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550000A_1130074982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074982_ATTACH2.odt)
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