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臺中市政府近期接獲家長反映教材業者租借社區活動中心舉辦親子創意彩繪活動,以假彩繪活動之名,推銷高價教材,請學校提高警覺並請轉家長知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5月13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1301268832號函辦理。 |
二、 | 臺中市政府近期接獲民眾之教材商品消費申訴案件,經洽詢民眾如何接觸該教材業者,其表示因學校於學童聯絡簿放置恐龍創意彩繪活動之宣導夾單,認該活動既經校方宣導,且活動地點為里民活動中心,應具有親子同歡之正面形象,故基於信任公家機關想法而攜童參加,惟於參加過程中卻被藉機推銷高價之數位教材,且業者未告知7日猶豫期之退貨權益,致生解約退貨之消費糾紛。 |
三、 | 臺中市政府以為教材業者(目前被申訴之業者為喬登美語/登科未來教思有限公司)之所以可順利推銷其高價教材商品,恐係因學校宣導該彩繪活動,又舉辦地點為政府機關所提供或管有之里民活動中心,家長多未能預期有廠商在此時此地推銷高額商品,又商品銷售現場亦無其他業者所銷售之同類商品可供比較其內容、品質及價格等消費重要資訊,致其於未深思熟慮之下匆促購物,而易衍生後續消費糾紛。 |
四、 | 因臺中市政府人員查詢系爭業者建置之FB「藝童趣」,初步發現該業者之行銷地區並不限於臺中市,尚於桃園市、臺南市...等地亦均有借用里民活動中心辦理彩繪活動之紀錄,其行銷範圍似遍布全臺,故特函知全國各地方政府,建請轉知本府所轄公所,審慎過濾租用公有場地者之租用目的,並加強事後確認租用之實際用途;並請提醒學校對於非公家機關舉辦之親子活動應審慎把關,勿輕易協助宣導或推廣,以避免有心人士藉機營利,間接損及政府或學校之形象。 |
五、 | 檢附函文及FB截圖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