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馨文 電話:03-8462860#232 電子信箱:elsa0124@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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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14384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教署函、計畫、推薦表 (376550000A_113014384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43847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143847_ATTACH3.ods) |
主旨: | 檢送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193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及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13年9月20日至22日(星期五至星期日),3天2夜。 |
(二) | 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通知。 |
四、 | 請貴單位及貴校推薦所屬人員參與,本次以地方家長團體代 表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 社會工作領域之學者專家優先推薦。 |
五、 | 請有意參加者,務必於113年7月30日 ( 星期二)17時前,將推薦表核章後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 E-MAIL: elsa0124@gmail.com,俾利本府彙整後,函報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處理後續報名事宜,國教署將審酌本府推薦順序 ,合理分配名額,予以錄取。 |
正本: |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家長協會、社團法人花蓮縣諮商心理師公會、社團法人花蓮律師公會 |